近年来,天柱县坚持“看得见、有效益、可持续、能带富”为标准,通过强化组织、制度、激励三项保障,有效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。目前,全县118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4125.28万元,其中经营性收入1018.76万元,2023年第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83元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强化组织保障
成立了由县委书记、县长任“双组长”的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,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下抓乡镇(街道)、村两级集体经济联系机制,构建县委集中领导、组织统筹协调、部门合力推进、乡镇统筹实施、村级具体落实的“一盘棋”格局,形成“整县提升、整乡推进、整村优化”的发展模式,筑牢集体经济发展根基。目前,31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到乡村振兴和“四联双增”示范点调研指导68次,解决问题43个,协调项目27个,协调资金1260万元。
完善制度保障
以制度建设为抓手,先后制定出台《天柱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发展规划》《天柱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天柱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》等系列配套文件,科学规划了“有主导产业、有经营收入、有政策帮扶、有考核激励、有评估监管”的村级集体经济“五有”工作目标,指导371个家庭农场发展特色农业产业。成功推出了天柱骡鸭、甘溪功夫菊、东风羊肚菌等12个特色农业品牌,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增长300余万元,带动全县4.3万余人实现增收。
落实激励保障
实行村干部“基本报酬+绩效报酬+集体经济发展增量奖+养老保险补助”的结构性补贴制度,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奖励机制,每年从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增量中拿出20%资金奖励村干部。同时,落实“预警”机制,针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排名全县后10名的村进行预警,严格督促乡镇和村制定整改方案,倒逼责任落实,实现整体提升。
稿件来源:通讯员 补承武
一 审:刘世权
二 审:吴丛华
三 审:谌孙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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